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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业机械化质量工作情况的汇报

发布时间:2021-06-17 19:08:12 阅读: 来源:槽钢厂家
辽宁省农业机械化质量工作情况的汇报

辽宁省农业机械化质量工作情况的汇报

按照农业部农机化司农机科[2008]44号《关于开展农业机械化质量工作调研》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辽宁省农机化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08年上半年该省农机化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亮点

上半年,全省农机总值达到102.1亿元,农机总动力达到1947万千瓦,同比增加4.4亿元和30多万千瓦,分占全年计划的99.1%和99.3%。春耕期间,组织各类机具17.8万台套,完成机耕整地3474.4万亩,占春季任务量的124%,占全年计划的77.2%;机械播种3323.5万亩,超全年计划123.5万亩,占全年计划的103.9%。

上半年,全省农机化工作突出五大亮点:一是争取省级以上农机购置补贴突破2亿元(不含大连,下同),达到2.245亿元。目前已落实1.4亿元,受益农户1.8万户;二是争取省财政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4000万元,用于200万亩全秸秆覆盖模式的保护性耕作项目补助,配套工作经费550万元;三是投入力度加大,补贴比例提高,新增水稻栽植机械3273台,机械栽植突破150万亩,达到178.5万亩;四是省政府召开玉米生产机械化工作会议并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玉米生产机械化的意见》,玉米生产机械为了到达粗抛的目标化取得阶段性进展,玉米机播突破2500万亩,机播水平达到87%;五是农机石油部门联手,建立供油“绿色通道”,专项柴油指标突破40万吨,确保了10余万台农机作业用油需要。

二、该省农机质量监督 推动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点意见》管理机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辽宁省农机局负责全省农机化质量管理工作,具体由农机监督管理处负责,2004年机构改革后,行政人员减少,处(室)减少,为了加强质量管理工作在明确具体处及人员外,充分调动事业单位的积极性,2006年9月,根据法律赋予的职能和政府授权职能的增加,经请示省编办批准更名为辽宁省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同时加挂辽宁省农机鉴定站牌子,负责全省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服务质量、投诉监督、农机特有工种就业准入等项监管工作。

该站现有在职员工72人,其中:技术人员51名,包括高级职称22人、工程师11人、初级职称15人,分别占员工总数的31.0%、15.5%和21.1%。鉴定站设站长1人、副站长3人、总工程师1人,下设八个科室。鉴定站总占地面积19500m2 ,建筑面积7800m2,其中办公楼面积1800m2,综合楼2600m2 ,专业实验室面积2100m2。固定资产总值4500万元,其中仪器设备680万元。拥有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农用挂车、柴油机、碾米机、榨油机、饲料粉碎机、磨浆机、农机零部件检验等十余个专业试验室,拥有各类仪器设备325台(套),馆藏各类农业机械技术标准3000余册。

站内设立了相应的科室,承担一些具体工作,目前该省的质量管理工作不但没有因机构改革影响工作,而且还得到了加强。

三、该省农机质量监督管理主要工作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机生产、经营和管理体制的变革,尤其是2004年以来,国家《农机化促进法》和农机直补等一系列法律政策的逐步实施,推进农机化事业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同时也为农机化质量工作赋予了众多新职能、新要求,新内涵,也标志着传统的农机鉴定工作被纳入依法鉴定、依法监管的新阶段。多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全省农机化中心工作,坚持以服务“三农”的宗旨,以强化农机质量监管为手段,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好补贴机具质量监管,确保直补政策有效落实

农机补贴农机补贴查询系统

农机补贴

政策是2004年以来,国家促进农机化发展的重大措施之一,也是当前农机管理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为了切实把握补贴机具质量。

一是机具质量跟踪调查。从2006年起,开展了2次财政补贴农机产品的质量调查工作,涉及拖拉机、耕整机械、播种机械、插秧机械、收获机械等5大类14种产品,调查范围覆盖全省13个市、44个县,出动人员760人次,走访农户560余户,完成田间试验261次,08年调查工作尚在进行当中。他们对调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进行了通报。

二是开展国家和省支持推广目录农机产品的受理和初审。根据《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开展了年度辽宁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企业申报受理和初审工作,共受理了105个企业的申报材料,并对这些企业申报的10大类687个品种的农业机械进行了初审,同时07和08年度分别开展了对目录增补工作。评审程序公开,评审标准公开,评审坚持公平、公正,一切按标准说话,从而保证了评审的公正性,评审结果没有任何异议;三是开展享受补贴机具的考核评价。

2007年对该省在用的玉米和水稻联合收割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考核评价,其中包括5个品牌6种型号的玉米联合收割机和5种品牌的水稻联合收割机,通过对性能测试、服务质量调查和可靠性评价,客观地提出了各机型性能上的优缺点,并提出了技术和服务方面的改进建议,向有关方面进行了通报,为管理部门的宏观决策和企业的改进提供了依据。

(二)抓好产品质量监督,保障农机市场健康发展

农机产品质量是管理部门和农民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也是影响市场秩序和健康发展的主要问题。多年来,在农业部、省农资打假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农业部《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指示精神,切实把握关键农时和关键机具两大环节,加大整治力度,该省每年出动上百人次,联合质检和工商部门在全省农机生产和流通领域开展以打假保春耕、保秋收为主题的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几年来,该省累计完成各类检查70余项,完成农机具整机和零部件抽样4500多批次,查处劣质农机12000余件。同时还通过开展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市场管理和农机管理人员的培训等工作,提高农机市场自我完善、自我管理的健康运营机制,并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315活动周、科技下乡等现场宣传活动,利用电视、电台、报刊和杂志等各种宣传媒体,开展识假、变假、打假维权的舆论宣传,提高农机经营者和生产者的知法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并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农机、扶优打假的良好氛围。通过多年来农机整治活动的开展,使我省农机产品质量得到提升,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三)抓好农机试验鉴定,促进先进适用农机的推广应用

多年来,试验鉴定做始终作为我省站的首要工作来抓,尤其是2004年以来国家和农业部陆续出台了《农机化促进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辽宁省农机化促进条例》等一系列法律规章,给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增添了新内容,为了依法做好“四性鉴定”,该站一抓制度建设入手,通过建章立制,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规范鉴定工作行为,规范鉴定工作程序,提高鉴定工作效率。二抓能力建设,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充实鉴定手段,完善鉴定设备,20多年来,更新仪器设备320多台件,改扩更换晶振即日1建试验室14个,同时购置了300亩的试验鉴定基地,用于开展四性鉴定,通过建设使机构能力不断提升,目前鉴定能力由过去的30余种扩展到80多种,并首批通过了农业部的能力认证。三抓队伍建设,该站每年利用冬闲时间开展业务培训、法律法规培训,有针对地培养员工学法、知法、懂法和守法,强化依法鉴定意识和服务意识,并适时派出学习,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三十年来,该省共完成农机推广鉴定912项、新产品鉴定172项,科研成果鉴定236项,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1200多项,较好地推进了科研成果的转化,促进了企业质量提升和技术进步。为加强对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的监督管理,从2006年起,该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证书和标志的清理整治工作,重点查处证书和标志使用中的伪造、冒用、涂改、转让、超范围或超期使用等违法行为。三年来,共清查获证生产企业共315多家,涉及流通企业160多家,处理违规企业40个。通过清查,使农机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使用混乱的情况得到了改变,有了明显的好转。

(四)抓好标准体系建设,为质量监管和农机生产提供技术依据

多年来,该省一直开展农机标准化制定和研究工作,尤其是近几年来,随着农机化质量工作内容的拓展,农机产品、作业、维修和服务标准更新滞后和空白的问题越加突出,面对这种局面,对急需制定的机具标准进行了认真梳理,编制了农机化标准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并从2006年开始逐步实施。目前该省已经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地方标准9项。同时为了做好推广鉴定工作,近年来我省按照“四性鉴定”和总站发布的推广鉴定编制新规则,对原有鉴定大纲陆续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一些新大纲,涉及产品八大类48种产品。同时还积极组织和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工作,几年来共编制行业标准15项。这些标准为农机生产、科研鉴定与推广、作业服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指导。

(五)抓好质量投诉监督,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农机质量投诉是农民维权的重要渠道,也是服务农民的重要窗口。为了做好这项工作,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投诉体系建设步伐。在各市、县建立了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分站,落实负责机构人员,公布投诉监督、地址,负责投诉受理、协调处理纠纷和投诉情况分析上报等工作,方便了农民投诉;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全省统一的各项规章制度,报表、投诉受理程序及报送规范等一系列文书和相关文件,使投诉工作正规化、制度化。三是加强培训工作。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质量投诉相关业务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四是建立起重大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事件快速处理应急预案,确保重大质量投诉协调处理迅速到位。自2000年成立投诉站以来,共协调解决农民投诉近530余项,处理较大型投诉案例22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六)抓好职业技能鉴定,严把农机就业准入关

截止目前,该省累计完成鉴定人数11000多人。为此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从制度入手,编制了《辽宁省农机行业就业准入管理办法》、和《辽宁省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重点强化维修工、联合收割机驾驶员等特有工种的技能鉴定工作管理,规范鉴定审核程序,同时积极开发鉴定工种和试题库。二是完善鉴定业务体系建设。加强与农业大学、农机校等办学基地的协调合作,扩展鉴定培训基地,同时加强督导和检查,为鉴定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三是加强鉴定队伍建设。

(七)抓好监管法规体系建设,推动质量监管工作全面开展

几年来先后编制了《辽宁省农机作业质量标准》、《农机作业质量跟踪调查办法》、《农机作业监督管理办法》、《农机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农机投诉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农机鉴定实施细则》、《农机信息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这些规范性文件对农机现行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监管内容做了详细规定和补充,为全省农机质量监管工作的全面展开,规范农机作业和维修行为,提高整体质量水平,提供了理论依据。

四、主要问题

(一)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难以满足质量监管工作需要

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对象复杂、工作量大的执法工作,没有各地基层的支持和法律授予的权利部门,工作难以深入开展。从目前来看,各省仅有一家政府授权的农机试验鉴定机构(但不是授权的执法机构),从我省情况看,从2005起开展监管体系建设,目前已有4个市县建立了监管机构,多数地区由于人员、编制和经费等多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监管机构建设步伐缓慢,急需得到政府的支持和协调。

(二)投入不足,农机监管难以全面展开

农机质量监管除了靠法律,更重要的是靠技术,要靠相应的技术装备和手段,进行科学监管。从省站目前技术装备水平来看,大多是七、八十年代的落后产品,难以满足实际需要,而市县监管机构装备更是匮乏。急需一定的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装备不足的问题,使手段不断完备,监管能力不断提高。

(三)监管人员培训教育不足

农机质量监管是新生事物,是依法开展的一项工作,要求监管人员必须懂法律,同时,农机质量监管工作有他的特殊性,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技术性,要求必须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而目前的监管人员大多都没有开展过这项工作,为此人员队伍的培训教育,实行依法监管,是保障农机质量监管工作能否健康开展的必备条件。

(四)农机化标准体系建设步伐缓慢

农机化标准体系是开展农机质量监管的重要技术依据,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只注重产品质量标准,忽视了作业、维修和服务标准,造成目前质量纠纷日渐增多,同时也使得粮食、农作物生产受到损失,土地遭到破坏。

五、几点建议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对农机监管重要性认识

农机质量监管是推进农机化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认清新形势、新变化、新任务,明确新方向。充分认识加强农机质量监管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加强对质量监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确保质量监管体系建设的顺利开展。

(二)加快农机质量监管体系建设

农机质量监管工作是依法开展的一项崭新、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为此应尽快建立以农业部总站为龙头,以省站为基础,市县各站为支撑的农机质量监管体系,要加强对人员队伍的思想教育、法规教育和技术深造,努力提高监管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造就一批懂法律、懂政策、有技术的高素质的质量监管队伍,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保障农机质量监管工作健康开展。

(三)增加资金投入,增强监管手段

农机质量监管除了靠法律,更重要的是靠技术,要靠相应的技术装备,相应的技术人员,相应的标准文件,来进行科学监管。技术装备是我们从事质量监管的主要手段,没有手段,就无法进行科学的、有效的监管。提高技术装备水平,需要一定的投入,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装备和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使我们的手段不断完备,监管能力不断提高。

(四)尽快建立农机化标准体系

完善的农机化标准体系是推进依法鉴定和依法监管的技术基础,为此要尽快构建覆盖农机产品质量、试验鉴定、作业、维修、服务、更新报废和从业人员资格的标准体系,贯彻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要加大对标准化的宣传、贯彻和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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